早強劑是能夠提高混凝土早期強度,但對后期強度沒有明顯影響的外加劑.兼有早強和減水作用的外加劑,稱為早強減水劑.
1.主要品種
早強劑主要品種有強電解質無機鹽類早強劑:如硫酸鹽、硫酸復鹽、硝酸鹽、亞硝酸鹽、氯鹽等;水溶性有機化合物:如三乙醇胺、甲酸鹽、乙酸鹽、丙酸鹽等.
由早強劑與減水劑組成的為早強型減水劑.
2.適用范圍
(1)早強劑及早強減水劑適用于蒸養混凝土及常溫、低溫和最低溫度不低于-50℃環境中施工的有早強或防凍要求的混凝土工程.
(2)摻入混凝土后對人體產生危害或對環境產生污染的化學物質不得用作早強劑.含有六價鉻鹽、亞硝酸鹽等有害成分的早強劑,嚴禁用于飲水工程及與食品相接觸的工程.硝類不得用于辦公、居住等建筑工程.
(3)下列結構中不得采用含有氯鹽配制的早強劑及早強減水劑:
預應力混凝土結構;
在相對濕度大于80%環境中使用的結構、處于水位變化部位的結構、露天結構及經常受水淋、受水流沖刷的結構,如:給排水構筑物、暴露在海水中的結構、露天結構等;
大體積混凝土;
直接接觸酸、堿或其他侵蝕性介質的結構;
經常處于溫度為60℃以上的結構,需經蒸養的鋼筋混凝土預制構件;
有裝飾要求的混凝土,特別是要求色彩一致的或是表面有金屬裝飾的混凝土;
薄壁混凝土結構,中級和重級工作制吊車梁、屋架、落錘及鍛錘混凝土基礎結構;
骨料具有堿活性的混凝土結構.
3.應用技術要點
(1)早強劑、早強減水劑進入工地(或混凝土攪拌站)的檢驗項目應包括密度(或細度),1d、3d、7d抗壓強度及對鋼筋的銹蝕作用,早強減水劑應增測減水率,混凝土有飾面要求的還應觀測硬化后混凝土表面是否析鹽.符合要求后,方可入庫使用.
(2)常用早強劑摻量應符合表10-17的規定.
注:1.在預應力混凝土中,由其他原材料帶入的氯鹽總量,不應大于水泥重量的0.1%;在潮濕環境下的鋼筋混凝土中,不應大于水泥重量的0.25%.
2.表中氯鹽含量,以無水氯化鈣計.
(3)粉劑早強劑和早強減水劑直接摻入混凝土干料中應延長攪拌時間30s.
(4)常溫及低溫下使用早強劑或早強減水劑的混凝土采用自然養護時,宜使用塑料薄膜覆蓋或噴灑養護液.終凝后應立即澆水潮濕養護.最低氣溫低于0℃時,除塑料薄膜外還應加蓋保溫材料.最低氣溫低于-5℃時應使用防凍劑.
(5)摻早強劑或早強減水劑的混凝土采用蒸汽養護時,其蒸養制度宜通過試驗確定.尤其含三乙醇胺類早強劑、早強減水劑的混凝土蒸養制度更應經試驗確定.
(6)常用復合早強劑、早強減水劑的組分和劑量,可根據表10-18選用.
注:早強減水劑用來提高混凝土早期抗凍害能力時,硫酸鈉的用量可提高到3%,減水劑摻量應取表中上限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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